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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机构

教务处

教务处

教务处工作职责

     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,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,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。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: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,改进教学管理工作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;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,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;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。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是:教学计划管理、教学运行管理、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、以及专业、课程、教材、实训室、实训教学基地、学风、教学队伍、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。

教务处的具体职责如下:

1.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建设规划、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的研究与制定,负责提出关于教研室的建设、专业设置、培养目标、办学模式等方面的意见。

2.负责审核各教研室专业设置、改造与调整方案,组织做好专业申报工作。对各教研室制定的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及其它教学文件的审核、认定及汇总。

3.组织审定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。

4.负责教学运行管理,组织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过程的管理,通报教学纪律执行情况及教学质量信息。

5.组织教学工作的评估与教学质量的检查,搞好人才培养质量监测评价,配合学校领导对各专业的教学秩序、教学管理、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,做好教师的教学业绩评估工作。

6.负责组织各教研室对各专业课程的建设、改革和管理,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军训、劳动、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。

7.负责审定教师教学工作量,协助财务部门核批课时酬金。

8.负责中专教学仪器设备的计划、订购、验收,做好相关教学用品的供应和管理工作。

9.协调各专业之间的教学管理工作,配合招生就业部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。

10.组织、协调各教研室搞好理论与实践教学管理。

11.负责校内各课程的考核管理,负责校内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、统考和竞赛工作。

12.负责学生成绩的管理,负责全日制学生的学历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其它等级证书的资格审查。

13.协助教科研办实施学校科研开发计划,做好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。

14.负责组织各教研室制定课程建设规划,组织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的评选与建设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专业建设。

15.开发教学研究课题,统一规划教务科教学研究工作,检查各教研室教学研究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。承担与外校的教学研究交流工作。

16.协助学校党政办做好核定教师及教辅人员编制、教学业绩考核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,制定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培训计划,选拔管理学术骨干、学科带头人。

17.负责教材建设,完善教材管理制度,审定教材定购计划,组织教材定购和发行。审定教材编写计划,组织教材、讲义、教学参考书的编写、审核、印刷与交流工作。

18.负责制定中专购置图书、资料、期刊年度经费支出计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中专图书资料期刊借阅、管理和安全防护。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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